马春亭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天津分院,天津300073)
摘要:道路设计中,地下水由于毛细作用,会上升到路基及路面结构各层,继而影响道路的整体强度和质量。通过研究毛细水在不同路基填料中的上升高度,提出不同路基填料下道路的合理设计标高,并对路基强度进行验算,为道路设计提供支撑。最后,结合天津津北路拓宽改造工程对路面设计标高、路基强度等进行验算,得出毛细水对道路设计的影响。
关键词:道路设计;毛细水;验算;影响
中图分类号:U416文章编号:1004-4655( 2016) 02-0001-03
1毛细水分析
1.1毛细水作用机理
毛细现象的产生是由于水与空气分界面或收缩膜上存在表面张力;另一方面,毛细管管壁的分子与水分子之间有引力作用,使管壁接触的水面呈向上弯曲状,呈浸润现象,当毛细管直径较细时,浸润现象使毛细管内水面弯曲相连,形成内凹的弯液面状。表面张力与浸润现象紧密联系在一起,水沿毛细管上升。
毛细水广泛分布在土粒内部相互贯通的孔隙中,对土体中气体的分布与流通有一定的影响,导致土体内产生封闭气体。而封闭气体增加土体的弹性和减少土体的渗透性,由此在地下水位埋深较浅时,导致路基出现冻胀、弹软等病害,降低道路使用寿命和质量。
1.2毛细水对道路设计标高的影响
地下水对路基影响是导致路基破坏的主要原因,合理的道路设计标高可以避免道路路基产生冻胀,保证路基的水稳定性。
通过研究不同土质中毛细水的上升高度H c,结合地下水位标高hw,以及区域冻土深度H d确定道路最小设计标高hn1,从而确保路基不会因毛细水作用而出现冻胀破坏。毛细水上升高度与道路设计标高关系图见图1。
由图1可知,满足毛细水不会对路面结构产生冻胀破坏,道路设计标高应满足式(1)要求。
道路规划设计时,需要考虑地下水位标高、毛细水上升高度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设计标高。反之,如受场地标高限制,道路设计标高不能满足式(1)时,可通过更换路基填料,降低毛细水上升高度,调整道路设计标高。
1.3毛细水对路基填料的影响
道路设计标高越高对路基越有利,但高路基需较大填方量,增加工程投资;低路基中地下水因毛细作用上升,造成路基土体吸水软化,力学特性改变。在满足投资要求的前提下,确定合理的设计标高,既满足路基工作状态,又降低工程投资。
1.3.1毛细水上升高度
海森( A.Hazen)经验公式见式(2)。
不同路基填料下,毛细水上升高度值见表1。
通过以上分析,不同路基填料,毛细水上升高度不相同。以素土作为路基填料,毛细水上升高度最大;以石灰粉煤灰土作为路基填料,毛细水上升高度相对较小;以石灰土作为路基填料,随着含灰量增加,石灰土的密实逐渐增强,毛细水上升高度呈下降趋势。毛细水上升高度与含灰量关系见图2。
石灰粉煤灰土由于其均匀度等均与12%石灰土接近,毛细水上升高度与12%石灰土相差不多,作为路基填料,需要大量粉煤灰。
1.3.2毛细水对路基状态影响
根据路基工作区与毛细水影响范围的关系,确定路基的干湿类型关系如下(见图3)。
1)潮湿路基:路基工作区处于毛细水影响范围之内。
2)中湿路基:路基工作区处于毛细水影响范围的边缘。
3)干燥路基:路基工作区处于毛细水影响范围之上。
因此,为保证路基处于一个合理的工作状态,设计过程中需要根据地下水位标高、毛细水上升高度、路基工作区深度等合理确定设计标高。当道路设计标高受场地限制、处于不利工作状态时,需要调整路基填料降低毛细水上升高度,从而改变路基的工作状态。
1.4毛细水对路堤强度的影响
确定路基填料后,对路基填料进行验算,保证路基整体强度值。路基回弹模量作为道路的一个重要指标,其取值表明路基强度的大小,公式见式(3)。
通过以上分析,毛细水作用机理:地下水在毛细作用下,上升到路基及路面结构各层,从而导致路基长期处于饱水状态,影响路基的整体强度和稳定性;如上升到路面结构中,则出现冻胀现象,导致路面结构的破坏。
2数据验算及验证
2.1项目概况
天津津北路拓宽改造工程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工程所属区域地下水位埋深较浅(约1.5 m),道路规划标高较低(2.7~2.9 m)。
道路设计过程中,结合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对毛细水上升高度进行计算,对道路规划标高的合理性进行复核,提出路基填料方案,确定路基强度。
2.2工程地质
本工程路基土层主要有人工填土层(Qm1),层厚约为1.10~2.50 m;第1陆相层(Q43a1),层厚约为1.70~3.30 m;再下层为第1海相层(Q42m),层厚约为10.00~10.70 m。地下水标高介于1.0~1.6 m,标准冻土深度0.60 m。
2.3工程方案
2.3.1道路设计标高
根据津北路地质勘查报告,勘察期间静止水位埋深约为1.00~2.50 m,标高介于0.42~2.35 m之间,平均标高1.5 m。
根据式(1),津北路设计标高hs1≥H d+ He+hw=0.6+He+1.5=2.1m+Hc(H d天津地区为0.6 m;
H c表1确定;hw根据地勘报告本工程取1.5 m)。
根据表1试验数据,得出不同含灰量条件下石灰土路基的道路最小设计标高,具体如表2所示。
根据规划部门提供资料,津北路规划标高为2.7~2.9 m,根据表2可知,12%石灰土满足毛细水上升最小高度及规划要求。毛细水影响范围示意图见图4。
根据交通量统计结果,津北路路面结构厚度需为72cm,毛细水已上升至路面结构底基层内。因此,该规划标高不合理,为保证路面结构不受毛细水作用,需提高路面设计标高至3.0 m左右。后经沟通,道路规划标高最小值为3.0 m。
2.3.2由道路设计标高确定路基填料
本工程最终选择12%石灰土作为路基填料。在施工图阶段,针对当地的土质条件,提出12%石灰土的孔隙比、有效粒径等各项试验控制参数,确保路基处于合理的工作状态。根据式(3),津北路路基处于潮湿状态,在12%石灰土下设置山皮土层作为承托层,保证路基的整体强度。
2.3.3路基强度
根据式(3)对津北路路基强度进行验算,具体取值:津北路路基处理潮湿状态,Ks按照JTGD30-2015《公路路基设计规范》附录D,该值为0.6;Kη通过试验确定,本项目该值为0.77;MR通过试验确定。
计算路基回弹模量值E0=0.6×0.77×22.1×9000.55。式中的CBR值与路基填料有关,不同含灰量的石灰土CBR值试验结果见图5。
工程采用12%石灰土作为路基填料,路基回弹模量E0 =0.6×0.77×22.1×900.55= 121.30 M Pa,满足重载交通下的路基强度要求。因此,路基填料选择12%石灰土既减小毛细水对路基的作用及影响,又满足道路路基强度,符合道路使用要求。
3结语
1)道路设计时充分考虑毛细水影响范围、路基工作深度等,确定合理的设计标高。
2)石灰土路基对提高路基强度效果明显。
3)低设计标高、高地下水位条件下,采用石灰土作为路基填料,满足路基强度使用要求。
对于路基回弹模量的计算中,涉及干湿循环或冻融循环条件下路基土模量折减系数,该系数对路基回弹模量影响较大,下一步应通过试验进行回归分析,得出不同土体条件下该系数的取值。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