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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高职院校如何进行产学研用协同创新

2016-04-28 18:00:32 安装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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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高等职业院校产学研用的现状

  (一)高职院校产学研用现时状况

  高职院校的产学研结合与研究型大学的产学研结合不同,是指高职院校、研究院所和企业单位为了提升自己的价值按照特定的目标形式而搭建起来的互动改良形式。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教育目前多是停留在书面上,并没有落实在实际中。通过调研发现,每所高职院校都以不同形式开展了产学研的活动,然而采取签订协议方案的合作并不多,认同合作的企业数量显然占少数,合作的形式仍然处于分散状态。高职院校关于产学研合作的关注度很低,企业对这项合作教育同样缺乏热情。产学研合作虽然具有多种形式,但是类型都比较单调。产学研合作的最主要也是最能被接受的形式就是学生的实习,大部分学生都不参加其他活动。高职院校打算通过实习来解决学生的工作问题,企业恰好也想通过实习吸取新鲜血液,两者都没有将合作的重心放在提高学生的技能上。

  (二)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发展的动力

  企业希望高职院校能够解决技术问题,然而在服务企业方面高职院校的能力较弱。企业对于技术问题的解决和人员培训更感兴趣。企业希望通过高职院校解决一些与专业知识相关的技术难题,但是高职院校并不擅长,也没有能力去解决这些问题。因为并不重视对组织的建设,所以没有积累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很多高职院校并不重视产学研的合作,都是在院系层面进行的,从而没有更大的合作平台。

  (三)外界的关注度

  缺乏政策的激励,对于合作并没有稳定的利益鼓励。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缺乏激励政策,没有对责任和义务的明确规定,因此企业希望政府制定出台一些相关优惠政策,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从而可以使合作对象直接获益。

  二、高职院校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存在的不足及面临的问题

  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国产学研用合作模式已经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并且拥有自己的特色,如办学、育人、就业,并且形成了自成一体的多种教育模式,诸如产学研用合作校内模式、基地加项目模式、订单模式等等。然而,产学研用教育合作在进行过程中并不是特别的顺利,遇到了许多的瓶颈,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意识不强

  许多高职院校中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只是纸上谈兵,并没有任何实际行动。他们认为可以通过开发课题、教学、实习等搭建真实的平台,并且认为学校通过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就可以实现人才的培养和满足社会的需要。迄今为止许多高职院校关于学校与企业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更加关注数量而不是质量方面的问题,并且存在许多诸如过分单调、极其简单和配合不够默契等问题。因为我国许许多多的企业在能力创新方面实力不够,一些企业科技人才人员少、质量不高并且许多高技术人员不集中较分散,从而不能实现和高职院校在具有技术竞争力的科研方面的合作,使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有很多无法沟通的鸿沟阻碍了合作的开展。另外,在对合作院校的选择上,由于很多企业无法获得高职院校擅长领域的信息,所以它们更加愿意选择资金雄厚具有大名气的学校,从而导致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产学研用的合作不能相互满足需要。高职院校和科研院所并不重视产品成果是否能在实际过程中加以运用和实施,但是企业更注重产品的成果,只注重眼前的利益,不从长计议,目光短浅,只知道不停的要求高校和科研院所短期的成果并且提交在生产线上,这是一种没有广度和深度的合作,届时虽然能够帮助企业解决一些技术问题,但是也会增加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对企业发展反而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高职院校参与产学研用协同合作动力不足

  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高职院校没有建立校内产学研用奖励政策,对参与研究的校内教职员工的奖励分配制度不完善。对校园外部的其他协同创新主要组成部分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对各协同创新主体如何进行奖励、奖励多少要视各主体的贡献程度而定,当然也与对利益的分配、资源的配置是息息相关。然而在高职院校和个人及其他主体的利益范围是分不清的。因而,高职院校的教师参加协同创新的积极性不够强烈,其他协同创新主体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因为产业集群和专业集群在宏观层面的结合的匮乏,所以要想在高职院校与产业单位、科研单位之间建立高效、多层次之间的联合有很大的难度,创业联合较少。迄今为止高等职业院校参加产学研用合作的动力不足,即使国家已经颁布了产学研用协同发展的相关促进政策,各高等职业院校还是缺乏参与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动力,与企业单位合作的热情不够高涨。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有许多种,一方面,因为高职院校和科研院所在合作中只负责项目的研究,不负责项目的运行,更加不对项目的商业化负责,这种做法直接导致理论脱离实际、科技脱离社会。高等职业院校的理论研究成果是否能转化为技术成果并不是主要的,是不被重视的,这样的错误做法与企业实际生产的要求背道而驰。另一方面,因为高职院校是以衡量学术水平的职称评定体系为主要标准的,是以科研项目的数目作为评价的依据的,而不是用关于科研结果的应用成果,这种行为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许多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专注于对论文的写作,发表了多少篇论文,在什么级别的刊物上发表了这些论文。这些多是纯理论知识,忽略了企业的技术需求,更谈不上应用效果。除此之外,市场资源被政府资源所替代,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和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只要有论文和专利就可以评职称,由于被对论文的追求和专利的评价所导向,所以他们努力的方向与产业技术的需求背道而驰。

  (三)政府引导产学研用的政策不够完善

  目前高等职业院校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主要是校校之间、校企之间的低层次的合作。高等职业院校和政府、企业及相关机构虽然都在共同努力要做好这件事情,但是还存在着不足,政府对高职院校制定的配套规则、提供的鼓励和支持较少,还有就是对于高等职业院校来说科技服务中介机构提供的咨询和信息也是不够的。许多高等职业院校本身对于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评价制度和资源配置也不符合要求。许多高等职业院校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经费不足、范围小,这些都是导致高等职业院校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缓慢的原因。   在产学研用协同合作中,政府是不容忽视的主体,政府在产学研用合作中作用相当重要。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在产学研用合作的过程中他们更加乐意扮演投资者这个角色,虽然有些地方政府也搜集过高等职业院校的技术创新信息,举办过或是综合性的,或是专业性的科技交流活动,但是对于产学研用合作而言,政府所提供的信息相对被动。但是它的实际边际效益却一直停滞不前甚至还有后退得倾向,当有些问题出现在活动过程中的时候,比如说对口专业的科技人员的缺乏、高校的专业知识对口人员无法满足用人单位的专业要求,在合作过程中缺乏资金等一系列棘手的瓶颈问题,政府在面对这些问题上并不能起到一个领导带头的指挥作用,恰恰这又是现在急需解决的问题,而现在最需要被解决的问题就是有关制度的不完善、相关法律的缺失、政府的领导不彻底以及加强产学研用技术平台和信息交流不被加以重视。

  三、高职院校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所提出的建议

  (一)成立相应机构,加大建设力度

  高职院校可以建立以校领导为组长的关于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实验小组,专门负责协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产学研用合作政策,成立沟通协调办公室,负责解决产学研合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在产学研协同创新过程中,企业与高职院校一样,是执行主体,而政府则是控制主体,政府在整个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作为国民教育的一部分,高职院校的发展壮大,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同样,高职院校的发展成果也需要全社会的评判和检验。各级政府一方面可以通过建立并且完善产学研用的各种规章制度,鼓励产学研各方合作,实现共赢;另一方面也要为产学研用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优惠政策。与此同时还应当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基金会和高科技联合开发发展基金,亦或是可以为在合作中有风险的企业给予补偿。地方政府与高职职业院校的合作,可以采用建立职业教育创业园(科技产业园)的形式,也可以采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的形式,成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共享平台。与企事业单位紧密联合,并且为之制定更好的计划和设计方案,建立实践基地。高职院校可以考虑利用自身与政府合作培养技能性人才,当然也进行技术的开发和改造。

  (二)建立合理的面向高职院校的利益分享平台

  对于产学研用而言关键在于突破产、学、研、用都以自我为中心。我们应该将属于每个部门的资源和科技人才聚集起来,以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产学研用合作的必要条件是对于信息的沟通,也是为高校和企业两个创新主体间架起了一个桥梁。一般来说企业要想找一个满意的的科研团队是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的,因为要是想找到一个称心如意的合作伙伴是不容易的。反之也是一样的,相互信任对于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尤为重要。

  我们不得不承认产学研用的各个方面都与个人的贡献、资源配置、利益的分配息息相关。但是我们也知道对于高职院校来说协同创新大多数成果都是属于科研型创新成果的,对于这点我们可以根据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贡献大小进行分配,以激发高职院校教师和其他各方面参与人员的积极性。无论如何,我们都应将协同创新作为产学研用的各个方面的核心。论文的发表、奖励的申报都应围绕着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进行。只有以此为导向,才能调动高职院校教师参与协同创新的积极性,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得以健康顺利的发展。

关键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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