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证券公司在开展国债期货业务的风险探讨
2013年9月6日,国债期货正式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国债期货是国际上成熟、简单和广泛使用的利率衍生产品和风险管理工具,其推出对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促进作用。由于国债期货专业性较强、技术门槛较高、波动幅度较小,机构投资者是其市场主要参与者。而作为债券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证券公司参与国债期货的积极性很高。因此,如何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需要证券公司乃至监管部门对风险进行严格管控。
一、证券公司参与国债期货的方式
(一)债券自营业务的套期保值
证券公司的债券自营业务主要投资于国债等利率产品和企业债等信用产品,受利率变动影响较大,通过国债期货可以对冲债券投资组合的利率风险,进而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同时,通过国债期货的价格变动研究债券市场的行情走势,有利于现货市场的价格发现,进而为债券投资策略提供依据。
(二)金融创新业务的投机套利
除股指期货和利率互换外,目前我国的金融衍生产品品种并不多,证券公司的金融创新业务可以通过参与国债期货套利业务创造新盈利点,发现套利机会并不断修正对现货市场的判断,进而完善对整个债券市场的分析。
(三)债券承销业务的风险规避
目前证券公司的债券承销业务基本上实行余额包销制度,在市场利率上升的时候,面临较大的包销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可以通过国债期货的反向操作规避利率风险,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把多种债券和国债期货捆本文由毕业论文网http://www.zgazxxw.com收集整理绑设计成债券组合对冲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同时,还可以扩大规模,增加流动性,从而有助于债券承销业务的开展。
二、证券公司开展国债期货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由国债期货价格及现货价格变动引起两者价格之差(即基差)变动,而带来投资组合价值损失的可能性,即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把双刃剑,价格变动是套期保值类投资者努力避免的目标,却是投机套利类投资者极力追求的方向。没有期货的价格风险,便不会有套期保值者,也不会有投机者,也就不会产生期货市场,因此市场风险是不可避免的。
(二)政策风险
由于政治、政策、法律等因素的突然变化破坏了市场参与者的正常预期,而给市场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即政策风险。
(三)信用风险
因交易对手无力履行合约义务而产生的风险,即信用风险。它包括交割前风险和交割风险。交割前风险即在合约到期前由于国债期货价格变动或其他原因致使交易者蒙受较大亏损而无力履行合约义务的风险;交割风险即在合约到期日交易方履行了合约,但交易对手却未能付款的风险。
三、证券公司开展国债期货的监管模式
鉴于国债期货业务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曾经引发过严重后果,笔者认为无论是监管者还是从业机构都应该更加严肃地对待其风险管理问题,主要体现在宏观监管和微观防范两个层面。宏观层面主要是各金融监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国债期货市场及其运行规则,行使好外部监督的权力,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微观层面则要求国债期货市场参与机构制定自身的行为规范和交易策略,建立内部风险控制机制,避免在交易中出现重大损失。
(一)外部监管
(1)证监会。证监会作为国债期货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国债期货业务的审批和对证券公司参与国债期货业务的督导监管。证监会已于2013年7月4日批准了中金所上市国债期货,并于2013年8月21日正式公布了《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对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风险管理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但是由于国债期货的运行还涉及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等多个部委,同时证券公司参与国债期货业务的交易对手会涉及商业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面对不同的监管领域和监管对象,证监会对国债期货的监管还需要随着业务的开展不断深入并加强与其他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
(2)证券业协会。由于我国金融期货衍生品市场刚起步,在创新过程中各部门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证券业协会在金融期货风险监管体制中的重要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应该在明确证券业协会自律监管的基础上赋予其更多的职能,主要是建立与中金所制度相一致的各种行业自律条规,并赋予其对会员监管的切实权力。此外,由于证券业协会和期货业协会在各自的风险监管中有不同的侧重点,在具体实务中需要跨行业之间进行沟通协作。
(二)内部控制
(1)建立国债期货风险监管体系。鉴于国债期货业务风险的复杂化和严重化,诸如证券公司这类典型机构投资者的风险管理工作已脱离了传统的自发性管理阶段,进入了一个专业性更强的强制性管理阶段。因此,应自上而下建立一个由公司董事会、投资管理委员会、风险控制部、投资交易部、资产管理部、结算托管部、财务部、稽核监察部、法律部、信息技术部等多部门联合且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
(2)现货与期货的跨市场监管。目前,我国国债现货由财政部统一发行,主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受人民银行管理,而国债期货在中金所发行上市并流通,受证监会监管。两市场的部分法规和交易制度仍存在许多差异,其中有些差异是因为市场特点不同导致的,有些规定可能会限制市场间套利交易,从而助长跨市场操纵与内幕交易行为。因此,建议将来出台加强现货与期货市场协调的法令法规,理顺市场间的套利途径,通过日常监管、保证金跟踪制度、跨市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跨市场危机处理等手段,有效遏制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等不法行为发生。
(3)严格执行国债期货风险监管制度。国债期货风险管理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要有一些相应的制度明确具体问题和要求,各部门必须严格地遵照执行这些制度,才能保障机构风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而言,证券公司应专门针对国债期货业务建立风险度量、管理信息系统、技术系统保障、平仓止损、防火墙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