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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中国对非投资的发展效应与推进路径_直接投资
论文摘要:非洲作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东道国地区,其战略重要性将日渐突出,对非洲的直接投资的竞争也将日益激烈。增强我国企业在非洲投资项目的发展效应,即扩大本土就业、延长产业链、实现技术溢出,加强社会责任,有利于我国企业在非洲的长期目标的实现。同时,在国家层面,应当关注和建立在非洲的贸易、投资与发展援助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相互推动,降低沉默成本和风险,是加快我国在非直接投资的重要途径。
论文关键词:非洲,直接投资,发展效应,推进路径
一、我国在非洲直接投资的趋势与特点
改革开放前,我国对非洲的直接投资几乎为零,少数合资企业也是为了服务于政治目的、执行特定的政府项目而兴办的。从80年代初开始,我国从小额承包工程项目入手,开始在非洲国家兴办合资、独资企业。在这一时期对非直接投资突出特点是,主要投资领域及其目标市场比较集中,长期靠政府推动;投资主体以国有企业为主;投资与贸易、援助相辅相成。进入新世纪之后,我国对非投资和中非贸易一样产生了急剧的增长,投资对象国数量由少到多、投资规模由小到大、投资领域由窄到宽,投资主体也呈多元化。截至2007年底,我国在非洲的直接投资的存量为44.6亿美元,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3.8%。2009年我国在非洲的直接投资存量已经大幅增长到93.3亿美元。2008年,中国工商银行并购南非标准银行,令当年的直接投资流量陡然上升到54亿美元,次年我国在非洲直接投资14.39亿美元,非金融类投资增长了55.4%。这些投资主要流向南非、尼日利亚、阿尔及利亚、赞比亚、尼日尔和刚果金等国家。
相比过去,我国在非洲的外国直接投资在地理上的分布日趋分散。截至2008年底,我国在非洲的投资项目已遍布49个国家和地区。南非吸收的我国直接投资最多,接下来是尼日利亚和阿尔及利亚。然而,与非洲整体吸收直接投资的态势相同,除了苏丹等少数产油国家外,该地区34个最不发达国家大多只吸引到很少量来自我国的直接投资,与吸收投资最多的国家相比相差悬殊。从金额上来看,1000万美元以上的大中型项目基本还是集中于能源和原材料部门,例如我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在苏丹的石油项目、我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赞比亚建设的谦比西铜矿、我国钢铁工贸集团公司在南非投资的铬矿资源开发项目等。在总额上,得到我国最多的直接投资的国家和产业是尼日利亚、安哥拉和苏丹的石油部门,以及南非的铁矿和白金工业以及喀麦隆、刚果(金)和加蓬的木材行业。不过,相比过去,我国向非洲的直接投资的领域有所扩展,除了在非洲进行油气开发、矿产资源开发等传统投资产业,也涉及电信、贸易、生产加工、资源开发、交通运输、旅游、农业及农产品综合开发等多个领域。
总之,我国流向非洲的直接投资模式是与中非贸易模式十分相近的。大部分我国在非洲的直接投资是资源寻求型投资,长期靠政府推动,属于国家行为,服务于整体的经济发展战略,受我国国内资源紧缺压力的驱动。我国政府积极推动我国企业通过直接投资获取铁矿石、铝、铜、石油、木材等资源,投资的主体多为中石油、中石化等等大型国有企业,其特点是周期长、资金多、规模巨大,因此在当地的社会和经济影响也最大。
与此同时,顺应“走出去”战略,为我国制造的产品在非洲寻找市场的市场寻求型投资也在快速增加,特别是在纺织、家电、建材、农业、食品加工等行业中。这类投资的目的多为控制成本、提高竞争力、控制目标市场和避开关税壁垒。
效率寻求型投资近年来也日益增加。此类投资的目的是利用非洲廉价的劳动力和当地的优惠政策节约成本;另外一方面,在我国和欧美国家的贸易争端日益增加、出口欧美日益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利用欧美对非洲国家的优惠贸易政策,将非洲作为跳板,生产出来的产品再向欧美地区出口。
随着目标的多元化,投资主体也随之多元化。根据我国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在非洲投资的我国企业中,除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占主体,其余大部分是中小型企业或民营企业。与过去投资非洲的企业大多以大型国有企业为主不同,如今已经有大量的民营企业进入非洲市场。例如,根据浙江中小企业局的统计,浙江省企业至2009年,已经在34个非洲国家设立了196家企业或者办事机构,2009年的1-9月的投资额达到6245万美元。
尽管投资目标和主体日趋丰富,我国对非洲投资的核心主题依旧紧扣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和国际战略。我国政府对于我国企业在非洲的投资,从一开始就予以特别的支持和鼓励,并就在税收政策和进出口政策方面给予其优惠。有关部门还编制了非洲部分国家吸引我国投资的项目清单,确定潜在的投资项目,积极推动有实力的我国企业到非洲投资,尤其支持企业到非洲从事资源性投资与开发,以充分发挥非洲国家的资源优势。
例如,2007年我国政府正式批准总额50亿美元的中非发展基金,其投资对象主要为到非洲开展经贸活动的我国企业、我国企业在非洲投资的企业和项目。中非基金重点支持四大行业和领域,其中包括农业、制造业;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如电力及其他能源设施、交通、电信和城市给排水等;资源领域合作,包括油气和固体矿产等资源合作;我国企业在非洲开办的工业园区等。
另外,我国在非洲投资的另一个特点是我国流入非洲的直接投资多数为绿地投资,并购和收购并不是我国企业在非洲进行或扩大直接投资的主要手段。
二、我国在非洲直接投资的发展效应
我国对非洲国家投资环境和政策的影响无疑是正面的。我国政府为了鼓励和支持我国企业到非洲投资兴业,也在各种双边谈判和经贸磋商中与非洲国家商签并落实《双边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这使得非洲国家政府营造良好的投资合作环境,保护双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是,我国企业在非洲的直接投资的发展效应则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且与东道国的发展阶段和能力积累水平有着紧密的关联。
衡量直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的一个工具是直接投资的乘数效应,也就是每一美元直接投资能为宗主国带来的额外收入。一般说来,在轻工业的直接投资较采掘业的直接投资具有更大的乘数效应;因此,资源寻求型的直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要小于市场寻求型和效率寻求型的直接投资。
我国在非洲的投资和世界其他地区对非洲的投资一样,寻求的是资源和当地市场,或是将非洲作为出口欧洲的平台。直接投资在流向采掘业的同时,也流向轻工业部门。毫无疑问,直接投资能够促进经济增长,我国大量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开发项目上的投资,弥补了非洲国家在这些领域上资金的不足,增强了这些国家的生产能力。但就像衡量贸易对一国经济的影响一样,衡量投资对宗主国影响的因素比较复杂,不可能有统一而具体的答案,而是依赖于投资主体本身的性质,所投资产业的性质,也依赖于东道国的经济环境和经济发展阶段。根据产业和国家的不同特质、行业竞争的程度和性质,这种影响和改变的积累可能产生正面或负面的长期效应。
我国投资也能让非洲公司提高参与国际生产网络其中的程度,有效把握取得技术进步和现代技能。大多数非洲国家的经济尚处于罗斯托的起飞前阶段,它们所拥有的优势无非是自然资源,而我国的直接投资集中在劳动密集产业和初级产品部门。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在非洲投资建厂,可能使非洲摆脱过度依赖少数几种初级商品的局面,提高出口的多样化,转向增加生产劳动力密集型轻工制成品及服务,非洲还可藉此利用自然资源禀赋的长处,发展后向及前向关联产业,从加工中获取更多的价值,并适时参与现代的全球生产共享网络。
然而,如果非洲本地市场或供给能力不足够导致初级生产活动的进步,无法相应地能够改进本地基础设施、供应能力、宏观经济政策的设计和实施,直接投资也不能激励本地企业升级自己的能力,可能导致双重经济和严重依赖直接投资的恶性循环。那么,我国的投资是否帮助了非洲本地市场供给和生产能力的进步呢?这与我国投资的性质是息息相关的,其中包括投资主体所拥有的所有权优势和我国企业的内部化程度。
所有权优势也就是独有的产品、技术或组织管理上的优势。与非洲本地的竞争者相比,我国企业拥有的所有权优势越多,或是越多样化、越分布广泛,则对非洲国家产生的经济和社会影响就越明显。而企业内部化的程度则会影响到我国企业与当地企业、消费者和竞争者之间的联系(Linkage)。影响这种关联程度的投资主体行为特征主要包括:是并购还是绿地投资?中间产品和设备是购买还是进口,是自己生产还是由当地厂商生产?是雇佣当地工人还是从我国国内带来工人?是否会对当地工人进行培训?
我国流入非洲的直接投资多数为绿地投资。与此同时,相比西方国家、南非和印度的企业,我国在非洲的企业,普遍进入非洲时间较短,经营规模一般要大于相同领域内的非洲同行企业,与此同时有着非常高的垂直一体化程度。这不仅仅是由于我国企业厌恶风险的程度较高,对当地的质量和技术难以放心,也因为在非洲市场上的我国企业不能像印资企业那样轻易融入当地的经济文化中去,缺乏类似在非洲的印度企业与当地社会的联系,因此难以控制市场中的交易成本,只能通过内部化来解决这个问题。因此,我国企业更愿意生产或进口投入品,而不是在当地购买。世界银行所做的一份调查显示,在150家非洲投资设厂的我国企业中,设备中有75%来自我国内地,仅有8%在非洲当地购买。与此同时,为了全程控制生产链,投资设厂模式经常是“抱团”投资,在非洲当地“一条龙”的设厂,如把纺织厂、洗衣厂、包装材料厂等所有配套设施都建在一起,例如在埃及和博格瓦茨的工业园、在赞比亚和塞拉利昂的经济贸易合作区等。这样虽然可以吸引来更多的我国直接投资,但由此造成的结果就是与当地企业的后向关联不足。
涉及直接投资对当地就业和人力资源的影响的有两大问题,第一是雇佣当地员工的数量,第二是是否会对当地员工进行培训。第一个问题关系到当地的就业率和就业结构,第二个问题则关系到技术扩散。进入非洲进行工程承包的我国企业确实更倾向于从我国国内带来工人,进入非洲的我国工人数目的确有较大增长。这似乎给人以所有我国企业都从我国直接输入、不愿雇佣非洲当地劳动力的印象。正因为如此,2006年9月非洲联盟的一个会议的报告中提出要求,中非的合资企业必须雇用80%的非洲员工(Amosu,2007)。尽管没有详细的统计数据说明在非洲的我国企业具体雇佣了多少当地工人,但以下几个从调查中得来的事实可以从侧面反映问题。世界银行的一份调查显示,中资企业中当地员工在总体员工的构成中的比例的确低于在当地投资的欧美企业或印度企业。以赞比亚为例,目前西方公司和印度公司的当地人雇员与本国雇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0∶618,而我国公司的这项比例则大致在100∶10左右。
我国有色非洲矿业公司经营的谦比希铜矿所雇用的当地员工总数约2200多人,中方人员约180人,非洲本地雇员占91%,但是,在铜矿总投资额为115亿美铜冶炼厂的建设阶段,在此施工的中方人员却占到了36%。除此之外,大部分部门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都来自于我国。另外一个例子是,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在非洲建立了覆盖50多个国家的通讯网络,在非洲开展业务有10年左右的历史,但目前在非洲的1100名员工中仅有65%是本地人。这种情况也引起了当地政府和国际社会上的关注和微词。
我国企业这样做实际上是出于项目成本与效率的考虑。除了非洲当地技能劳动力本身就比较缺乏之外,这种雇佣的构成和我国企业的后向关联不足源于同一个原因:由于我国企业进入非洲市场时间较短,融入当地经济的程度不足,对当地的技术和质量缺乏信心。一般认为,跨国公司为了减少成本,在东道国会雇佣较多的白领和高等技能员工,但对于在非洲经营的我国企业来说,同样为了减少成本,似乎更倾向于在非洲当地雇佣低技能或无技能的工人,而需要技术的工作则留给我国员工来做。对于中方管理者来说,无论从文化传统、行为方式,以及管理或成本上来看,雇用我国工人比雇用当地人更得心应手。这样的做法显然不利于对非洲本地劳动力的技术扩散和升级之外,也引发了另外的问题:在不需要太多技术的岗位上,我国企业倾向于雇佣大量临时工。
第二个问题是,是否对当地员工进行培训。在非洲大陆经营的我国企业,可以从非洲当地政府那里获得了一定的激励进行投资,但是缺乏向当地工人进行有效的技能转移所需的资源和激励(在这一方面,政府的发展政策起到很大作用)。与此同时,由于缺乏足够的基础教育或训练,当地人往往很难掌握新的技能,因此即使有进行培训的意图也难以成功。这不得不使我国政府应用发展援助的方式,即用加强与非洲国家的技术合作方式进行当地人力资源培训。
此外,我国企业在非洲直接投资项目也存在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例如由于我国企业对当地雇员的薪水压得过低而工时过长,往往成为劳资关系的紧张的根源。在环境方面,一些我国企业急功近利,无视当地的法律法规,非法走私滥开滥采非洲国家自然资源,最终导致资源枯竭,在当地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
尽管我国在非洲投资的企业实现了很多目标,但以上情况充分表明,尚有许多值得我国在非投资企业关注和改进的领域。我国在非洲投资的企业家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东道国的投资环境虽然主要由当地的各方面因素决定,但是外资企业与东道国社会经济的融合,当地政府与社会的认同程度,是不同的企业在同一东道国获得有差异的投资环境的主要变量。与东道国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是企业在海外投资降低风险获得长期收益的重要基础。
三、推进我国企业在非直接投资的路径
尽管我国在非洲的直接投资增长很快,但是我国对非洲的直接投资比例仅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很小一部分,而且在非洲地区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来源地仍然是美国和英国,其次为法国和德国,我国在非洲的投资总额与这几个国家差距甚远。2006年,我国占流向非洲的总投资的1.4%。但如同中非贸易额一样,我国对非直接投资中最引人注目指标的并非资金总量,而是其惊人的增长速度。仅2007年而言,我国对非直接投资流量为15.7亿美元,所占份额为5.9%,同比增长为201%。目前估计有700-800家我国公司在非洲从事着经营活动。显然,非洲引进我国企业进行投资的空间巨大,也是我国实现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战略的最重要区域,重视和改进我国在非洲的直接投资方式与不足,有助于我国企业在非洲的直接投资的顺利推进。总的说来,就是要通过提升我国企业在非洲直接投资的发展效应,进一步推进和拓展中国对非直接投资的领域、规模和效益。
1、加强在非洲的发展援助与直接投资互动关系。作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东道国地区,非洲对我国企业是一个相对较新的地区,但是非洲一直是我国进行官方发展援助的重点地区。在新时期,我国强调要根据比较优势在非洲进行发展援助,这与对外直接投资所要具备的三要素即企业的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与区位优势是吻合的。我国应通过对外援助鼓励发展中国家与中国的经济合作,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以对发展援助的形式支持企业走出去可以吸引商业资金跟进。我国中国援非“八项政策措施”包括的很多内容本身就需要中国企业的参与,其中在非洲国家建立3~5个经济贸易合作区,这将对中国企业在非投资环境改善、利用经济贸易合作区的区位优势、降低投资风险方面产生了直接的作用。因此,加强在非洲的发展援助与直接投资互动关系,不仅有助于我国实现国际主义和国家利益目标,也将对中国企业拓展直接投资产生积极的作用。
2、增强在非洲的中国企业对东道国的产业与技术溢出效应。任何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引进外资的同时,都期望从中获得溢出效应有利于国家的发展目标,因此,非洲国家关于加强中国直接投资项目的本土化程度和技术扩散的要求都是可以理解的。
不仅发展援助要做到“授人以渔”,而且在一些企业的直接投资项目通过产业关联和员工的培训,同样也是一种“授人以渔”的有效方式。客观地看,由于非洲当地的技术层次低、产业配套条件弱、人力资本不足,必然对中国企业在非洲推进本土化、增强后向关联和技术扩散产生制约,短期内强求本地化程度和后向关联程度增加,显然并不现实。但是,后向关联不足造成中国企业的投资项目缺乏对当地产品的需求,导致中资企业不可能带动了本地周边产业的发展;同时,由于后向关联是跨国直接投资中产生技术扩散的主要渠道之一,我国企业在“自己人”中间解决问题的倾向,更愿意自己生产或进口投入品,而不是在当地购买。这样必然会产生溢出效应有限的问题,这通常是我国企业在非洲遭受诟病的原因之一。要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在非的企业必须逐步采取行动,与当地厂商加强联系,为当地生产的合格产品提供技术标准等。首先从基础工作做起,逐步扩大本土化程度,带动当地就业、企业的产业和技术发展。最终,中国企业也能够分享产业配套半径缩小、充分利用当地廉价生产要素的好处。
3、改善我国企业与非洲国家的当地政府与社区的关系。我国企业一旦在海外投资,就与东道国其他社会成员共享同一个经济、社会环境,因此,有义务处理对其他社会成员产生的影响,以获得我国企业与直接投资项目在非洲社会的普遍认可。但是,从贸易到投资,从援助到交流,中非经济合作的牵头人一直是政府。这种官方牵头的做法有许多优势,例如具有集中性和长期性,能确保其稳定等等。然而,塞拉利昂国家问责小组的最近评论说:“我们15年来一直致力于反腐法令,现在中国人来了,他们对此没有任何支持。他们很神秘,只与政府交往,不和民间团体或者其他任何人协商。”这种抱怨反映了一个事实,从商务合同的签订到援助计划的实施,我国有关部门与企业惯于直接与非洲各国政府打交道,通过官方来施行这些合同和计划,但与此同时却很少与商务界和民间团体接触。这造成了许多本可以避免的误解和摩擦发生,而且由于我国企业并不给予来自非政府组织的声音太多的关注,从而可能忽略了通过这些非政府组织表达出来的民间声音,错过一些与社会层面交流许多问题的机会。因此,我国政府的商务部门与企业可以通过中非商会组织,与非洲的民间企业和商界进行协调和沟通,获取的信息更加广泛。通过单纯的投资环境和招商信息向外扩展,使其成为民间沟通的一条渠道,进而改善我国企业与当地政府与社区的关系。
4、坚持以人为本、扩大本土就业规模和善待非洲员工。在非洲的中资企业中当地员工在总体员工的构成中的比例的往往低于在当地投资的欧美企业或印度企业,这是我们必须关注并应解决的问题。大量雇佣临时工,相当于创造了新的劳动力需求,对当地的劳动力市场有正面效用,但临时工正当权益社会福利及保险难以得到应有保障。同时,一些民营企业由于在使用当地雇员时的低薪、工时和工作环境问题,造成了劳资关系的紧张。根据我国在非洲对外直接投资的特点,我国企业应该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切实重视与当地的产业关联和就业问题。在海外投资开始阶段,可以考虑与当地企业建立合资公司,雇用当地劳动力。同时要增加对当地投入品的购买,提高其本地化含量的水平,从而使投资项目与当地具有较高的产业关联系数,形成就业创造的机会。其次,将人力资源管理从外部招聘转向以“就地培养”为主的战略,尽力为雇员提供获得新知识和新技能的机会,使当地雇员从企业就业中增加工作与谋生的技能,为当地经济长远发展奠定基础。第三,在社会责任方面要加强政策层面和企业层面的协调。目前在非洲开展业务的中国公司约有800家中多数为民营企业。在劳动力问题上,民营企业在培训当地员工方面投入不够,而且中国公司之间的激烈竞争(尤其是在建筑领域)依旧不时导致员工薪资下降和引发劳资纠纷。我国政府应当对此加以重视,出台政策对中资企业加予引导,制止在非洲的企业的恶性竞争对当地员工和市场环境的破坏,这也将有利于树立中国企业在非洲的形象。
5、强化我国企业在非洲直接投资中的环境责任。我国企业在非洲的很大一部分属于资源寻求型的直接投资,对环境的依存度较大。从可持续发展出发,企业应当在资源开发中把对当地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但是还是有一些在非洲的投资企业忽视环境保护,甚至在资源开发中破坏了环境,与当地政府或社区由此产生冲突,这种现象足以引起了我国企业的高度关注。我国在非洲的企业的环境责任,就是要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排放、保护环境,以达到公司及东道国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我国企业更要对保护非洲东道国的自然环境加以足够的重视。我国企业应采取主动措施,积极承担环境责任。根据国际环境法的一般原则——“污染者负担”原则,凡造成环境损害的污染者有责任支付赔偿并承担弥补损害的费用。根据这个原则,我国企业应主动将污染控制的成本纳入自己的生产成本中,即环境成本内在化,以避免将环境成本转嫁到第三者身上。同时要为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与控制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和技术、财务资源;在充分考虑成本效益的基础上根据需要采用最佳技术;还应该积极开发与传播环境友好技术。解决环境问题必须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开发与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如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污染物“末端”处理技术等,对于解决环境问题十分重要。
非洲大陆是一方兴未艾的的巨大市场,拥有丰富的各种资源,其中还有许多战略性的资源。在非洲积极有效的展开直接投资,对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增长的意义不言自明;对于中国企业成长也是重要的转折点。我国的企业必须适应国际直接投资的一般规则,立足于投资项目的发展效应,这是在非洲投资的长期之策。
本文作者:杨怡爽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所
责任编辑:姚开建
关键字:管理,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