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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2015-11-21 10:40:46 安装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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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目的

规范公司的工程建设管理,明确公司、所属单位的工作职责以及重点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切实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

3定义

3.1 监理机构/监理公司

监理单位派出的现场项目部。

3.2 质量事故/人身伤亡事故“零目标”

不发生“重特大事故、职工伤亡事故”的目标。

3.3其它术语采用:

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4 工程建设总体要求

4.1 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资本金制,推行本土化、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国际化管理。

4.2公司对工程建设实施二级管理。公司是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主体,负责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要求,协调外部关系,完成工程建设目标。总部负责制定规章制度体系、管理标准和指导手册,组织、审批、协调、监督工程建设的重大事项,并对公司所属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环保、环保控制情况进行考核;分支机构是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配合公司协调外部关系,负责项目的五大控制等各项具体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工程建设管理负全面责任。 

4.3 总目标:工程建设以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环保控制为核心,以安全、质量零事故,项目达标投产,建设有市场竞争能力的优质工程为目标。 

4.3.1 安全目标: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杜绝重大人身伤亡、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垮(坍)塌、环境污染和火灾事故;杜绝特大交通事故;严格控制一般安全事故。

4.3.2 质量目标:实现质量事故“零目标”。工程质量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先进水平;工程实现达标投产;争创优质工程。 

4.3.3 造价目标:所有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概算以内;实行执行概算的项目,造价控制在执行概算以内。

4.3.4 进度目标:实现集团公司批准的里程碑进度计划目标;总工期控制在集团公司发布的工期标准之内。

5 职责划分

5.1 公司总部职责

5.1.1 贯彻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要求,负责所属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完成集团公司确定的工程建设目标。

5.1.2 负责协调所属建设项目的筹融资工作,组织编审所属建设项目的年度资本性资金预算;负责直接投资项目资本金的拨付。

5.1.3 负责对所属工程项目单位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5.1.4 协调所属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部门等单位的关系,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1.5 制定本单位工程年度安全目标并组织落实;参加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或配合安全检查;审批所属项目的应急预案。

5.1.6 组织达标投产自检及年度过程检查;组织专项质量检查;组织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5.1.7 审批一级网络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组织总设计审查;检查开工条件的落实,向集团公司上报项目开工条件确认单。

5.1.8 负责所属工程设计和造价管理。组织可研、初步设计审查及收口;组织编制执行概算;审批限额以下的重大设计变更。

5.1.9 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集中招标工作;组织规定范围内的招评标工作;审批分支机构组织的招标结果。

5.1.10 负责所属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问题。

5.1.11 负责所属工程项目的启动验收、投产移交和竣工验收工作。

5.1.12 管理、指导工程档案的归档及竣工资料移交工作。

5.1.13 负责组织工程的过程跟踪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5.1.14 协调所属项目开展工程建设信息化工作。

5.2 分支机构职责

5.2.1 贯彻集团公司和公司的管理要求,对工程的建设管理负全面责任。

5.2.2 负责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编报年度资本性资金预算; 

5.2.3 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

5.2.4 制定项目质量目标;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负责质量日常管理和检查验收;组织性能试验和达标投产符合性检查;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工程评优申报。

5.2.5 组织编制各级进度计划;组织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落实各项开工条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5.2.6 负责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全过程管理。委托编制执行概算,并按批准的执行概算实施;负责工程结算。 

5.2.7 参加集团公司、公司组织的招标工作;组织规定范围内的招评标工作。

5.2.8 负责工程项目合同谈判、签订、履行和全过程管理。

5.2.9 负责项目全过程设计管理。参加初步设计审查;组织开展设计优化;组织编制工程竣工图。

5.2.10 负责启动试运的组织管理,检查协调试运各阶段工作和交接验收工作。

5.2.11负责生产准备和人员培训工作。

5.2.1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2.13 接受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并编制工程财务决算书。

5.2.14配合提供项目后评价材料,提出自评价报告。

5.2.15负责落实工程建设信息化工作;定期报送工程建设信息。

6 主要管理工作流程和要求 

6.1 安全管理

6.1.1 安全管理责任

公司重点检查分支机构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分支机构负责资质审查,开工前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对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制定相应安全措施,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6.1.2 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

公司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排查和治理情况检查。分支机构制定危险源辨识与控制制度,组织重大危险源辨识分析,提出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重大危险源实行动态管理。

6.1.3 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组织审查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集团公司审批。分支机构负责编制各类工程建设安全管理预案及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 

6.1.4 安全检查

公司组织定期检查和重要建设阶段检查,协调组织安全抽查和专项检查。分支机构负责日常安全检查。 

6.2 质量管理

6.2.1 关键点控制

公司负责监督检查关键点的质量控制,并组织专项质量检查和整套启动前复查。分支机构负责制定工程项目中关键质量点的专项控制措施。 

6.2.2 整套启动调试

公司组织检查启动条件,并组织整套启动前复查。进入满负荷试运前,尾工、缺陷应处理完毕,相关试验项目全部完成。分支机构负责成立试运指挥部和各专业组。 

6.2.3 性能试验

公司审核性能试验结果,并报集团公司。项目投产后六个月内,分支机构组织完成性能试验, 

6.2.4 达标投产考核

分支机构在投产后一年内向公司提出自检申请;公司组织达标投产自检并提出达标投产考核申请。达标投产着重达到设计值的考核。

6.3 进度管理

6.3.1 年度投产和开工计划

分支机构于年底前上报下一年度投产和开工计划;公司负责对下一年度投产和开工计划进行审核。

6.3.2 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

分支机构组织编制里程碑进度计划,公司进行审核。总工期应控制在集团公司发布的工期标准以内。

6.3.3 开工管理

分支机构按要求落实开工条件,公司组织检查并上报集团公司确认。

6.3.4 施工组织总设计

项目正式开工前,分支机构组织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公司组织审批。施工组织总设计应重点关注五大控制目标、资源条件、总平面布置、安全文明施工规划等。

6.3.5 信息报送

每月末前5天,由分支机构报送工程月报,经公司审核后,于月末前3天报集团公司。

6.4 造价管理

6.4.1 初设概算

分支机构负责委托编制初设概算,公司负责组织审查并上报集团公司批复。初设概算不得超过国家批准的可研估算。

6.4.2 执行概算

执行概算由分支机构委托咨询机构编制,公司负责内审并上报集团公司批准。项目开工后六个月内完成执行概算编制;执行概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设概算。

6.4.3 执行概算考核

工程投产移交后一年内,分支机构负责编制执行概算考核报告,公司组织初审并上报集团公司考核。

6.5 设计管理

6.5.1 初可研和可研

公司委托编制初可研和可研报告,负责组织内审并上报集团公司进行审批。可研阶段应重点对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进行方案优化。

6.5.2 初步设计

分支机构协助公司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公司组织初步设计审查,在六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审查收口并上报集团公司批复。初步设计应重点对设备选型、工艺流程、设计方案进行优化。

6.5.3 设计变更

投资增加8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性设施、100万元及以上的非生产性设施的重大设计变更,由分级机构报公司审核,由集团公司审批;投资增加80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设施、10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设施的重大设计变更,由公司审批。

6.6 招评标管理

6.6.1 集中招标

分支机构编制招标计划,公司审核后报集团公司;评标结果由集团公司审定。

6.6.2 其他招标项目

集中招标范围以外的招标由公司或分支机构组织实施,并按管理权限定标。 

6.6.3 设备监造与催交

分支机构组织监造单位对主要设备和重要辅助设备实施驻厂监造和日常催交;公司组织分支机构、监造单位对重点设备进行协调。

6.7 合同管理

分支机构负责合同谈判和履行;合同签订前,应完成内部审查会签、批准程序;合同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分支机构应及时协商解决合同纠纷;重大合同变更、索赔事项,由公司牵头协调。

7 考核与奖励

7.1 公司对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环保五大控制。

7.2 对工程项目的考核以年度目标考核和总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考核,组织总目标考核。

7.3 公司核定考核办法和奖惩标准,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分支机构根据考核结果,审议通过后实施。

7.4 发生因工程建设组织管理不力,未完成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环保控制目标,并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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