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煤矿安监局通报了2018年全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情况。
通报指出,2018年,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严格执行执法计划,扎实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和“一通三防”、水害防治、提升运输、安全培训、超能力生产等专项监察,累计检查煤矿15.9万矿次,查处事故隐患90.9万条,其中:重大隐患1559条。 实施行政处罚15360次。行政罚款15.53亿元。从执法计划执行情况、查处隐患情况以及行政处罚情况看,监管监察执法检查更加聚焦控大风险、查大系统、查大隐患,执法检查更规范、执法处罚更严格。
据了解,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紧紧围绕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目标,抓住要害,严格执法,综合运用多种执法手段,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把煤矿安全生产关,坚决叫停了一大批不安全的煤矿和采掘头面。2018年累计责令1711处矿井停产整顿、8627个采掘工作面停止作业、8334台(套)设备停止运行或使用,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1499次,暂扣830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关闭煤矿169处。执法手段运用更加充分,法措施更加精准,形成了有力的震慑效果。
通报指出,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通过开展责任监察、问责约谈、纳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等手段,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2018年共约谈煤矿企业1354次、煤矿企业管理人员5586人次、中介机构59次;通过执法推动煤矿企业开展内部责任追究实施党政纪处理问责1266人次、调整“五职矿长”1055人次、解聘261人次,罚款23686人次、9629.8万元;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煤矿企业102家、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煤矿企业66家,曝光重大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985起。
据了解,通过不断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重大灾害防治、加大事前追责问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持续提升,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8年全国煤矿实现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和百万吨死亡率“四个下降”,其中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093,首次降至0.1以下,达到世界产煤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煤矿安全生产创历史最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