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经信委、发改委、住建厅、能监办、煤炭工业厅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能源生产和利用设施智能化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
推进智能电厂建设。推进电厂智能化发展及示范工程建设。发展以“无人值守(少人值班)”模式为基础、以通信平台为支撑、以“数据采集自动化、信息预测精确化、调度决策最优化、运行控制一体化”为特征的智能电厂,实现设备智能化、控制智能化。推进“电力流、信息流、业务流”高度一体化融合,达到安全、可靠、高效、经济运行的目标。鼓励研究和应用数字信息技术、大数据与光伏技术融合,实现时间、空间、设备等多层面、多维度监控、管理。通过无人机智能巡检,及时发现组件问题,实现智能监控。采用光伏智能化系统,推进光伏+农业、光伏+建筑、光伏+工业园区、光伏+农村的智能化发展和应用。鼓励使用智能分布式风机,为风能合理有序开发提供保障。支持省内风机生产企业,攻克智能分布式风机技术,并结合先进传感与智能技术实现分布式风电安全、环保、高效开发。进一步推动我省风电智能化产业系列化、高端化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积极稳妥推进智能电厂建设,促进电厂与电厂、电厂与电网信息对接,支撑电厂生产和电网规划决策,助力实现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协同发电,切实解决弃风、弃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