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改革委日前公布了《山西省“十三五”综合能源发展规划(修编版)》(以下简称 《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山西省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8亿吨标煤左右,煤炭产能控制在12亿吨左右,产量控制在10亿吨以内;电力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3亿千瓦,其中外送电装机规模达到6000万千瓦;煤层气产能力争达到400亿立方米;焦炭产能1.2亿吨;煤基合成油品600万吨、煤制烯烃240万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大型发电集团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550克/千瓦时以内,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规划》明确,山西省将继续扩大电力外送规模,积极参与京津冀电力市场化交易,推动京津冀等地企业与山西省电力企业开展合作。推动外送电通道建设,吸引受电省资本与山西省发电企业合作,共同投资建设特高压外送电配套电源。推进新能源跨省跨区交易新机制,以晋北—江苏特高压交易为试点,探索燃煤机组和新能源机组按一定比例打捆外送。加快建设盂县—河北500千伏交流输电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