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31日,能源局又发布了《关于印发2018年分省煤电投产项目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提出天津、河北、山西等11省(市、自治区)要综合本地区电力、热力供需形势,电网调峰需求、项目建设实际等因素,统筹安排2018年投产的煤电项目,并会同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再次确认2018年投产煤电项目的合规性,对列入2018年投产的2017年停建、缓建项目,按上述要求确认其合规性后,移出《关于印发2017年分省煤电停建和缓建项目名单的通知》确定的2017年停建、缓建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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