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山西省发布《山西省煤炭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量达到1.2亿吨,原煤入洗率达到80%,洗煤废水闭路循环率100%,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133亿立方米、利用量85亿立方米。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置率达到100%,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90%,力争实现30%的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规划指出,山西省将建设沁水、河东两大煤层气基地,推进河曲-保德、临县-兴县、三交-柳林、永和-大宁-吉县、沁南-沁北、三交-柳林等6个煤层气片区勘探开发。推进晋城矿区、阳泉矿区、潞安矿区、西山矿区和离柳矿区五大瓦斯抽采利用矿区建设。推进地面开采煤层气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推进高浓度瓦斯运输管网建设。对达到瓦斯抽采条件的煤层全部开展瓦斯抽采。
按照规划,山西省将以煤矸石直燃发电、煤矸石生产建材产品等大宗利用为重点,着力发展煤矸石制超细高岭土、陶瓷、陶瓷微珠、造纸等产品,鼓励煤矸石治理沉陷区和裂缝区以及复垦回填等利用。推进朔州煤矸石制高岭土和煤矸石生产陶瓷产业集聚区建设。鼓励企业将处理后的矿井水回用于井下消防洒水、洗煤补充用水、热电厂循环冷却用水、绿化道路及贮煤防尘洒水、施工用水、矸石山灭火用水、农田灌溉用水、市政建设和城市环境用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