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宁武县余庄乡石咀头村15.16兆瓦光伏扶贫电站的施工场地,纵横的沟壑间车辆往来穿梭,银色支架上工人们精心作业,整个山头一派繁忙的景象。宁武县副县长田贺玉对记者说:“政府部门多渠道筹资保进度,监理和施工队伍同时进场保质量,6月30日,全县所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将全部并网发电。”
我省光照资源丰富,荒山荒坡面积广阔,绝大多数贫困地区年日照时数在2000小时以上,发展光伏扶贫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去年底,国家下达我省“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电站总规模102.94万千瓦,占全国的1/4,覆盖全省的4478个贫困村,惠及16.3万贫困户。目前,所有前期工作都已完成,具备开工条件;6月30日,至少有一半建成并网;11月30日,将全部建成并网。
多措并举破难题。在土地方面,通过政府主导集中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以无偿提供用地或优惠供地的方式,最大限度降低电站建设成本;在资金方面,明确各级财政资金以及定点帮扶和社会捐赠资金,优先用于光伏扶贫项目,切块到县的专项扶贫资金,要结合光伏扶贫倾斜规模项目县。与此同时,省扶贫办还积极争取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光伏扶贫的支持,千方百计确保光伏扶贫项目顺利推动。
严格把关保长效。我省落实“三个严格”、盯住“重点时期”,加强质量监管。严格设定门槛,选择具备长期运行管理能力的企业,承建光伏扶贫项目;严格选购产品,优先选用工信部最新规范公告和领跑者技术指标产品;严格工程监理,项目实施全程监管,建立工程监理信息档案,实行终身负责制。盯住3月—4月份光伏扶贫项目集中开工的“重点时期”,落实系列质量监管措施。
省扶贫办产业站站长张临阳说:“3月份我们对项目县工程招标项目报价、企业选择、产品选用等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4月份开展了质量监管督查“回头看”行动,加强施工期间的现场管理;5月初又对项目监理单位、资质以及监理负责人到位情况进行了检查,从严从实落实监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