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能源发展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明确,到2020年,贫困地区能源资源开发有序有效推进;贫困地区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达到或接近本省(区、市)平均水平;完成西藏等地区农村通动力电。
水电方面,《方案》要求,加快推动贫困地区流域龙头水库和重大水电项目建设,以西南水电开发为重点,尤其是“三区三州”地区,力争到2020年开工建设常规水电6000万千瓦;加快建设安金寨、陕西镇安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支持西部离网缺电贫困地区小水电扶贫工程项目建设。
新能源方面,《方案》明确,要结合可再生能源分布和市场消纳情况,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因地宜发展风能、大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有序推进内蒙古、新疆、甘肃、河北、四川等贫因地区风电基地和青海、新疆、甘肃、内蒙古、陕西等贫困地区光伏电站建设。煤炭油气方面,《方案》指出,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煤炭矿区总体规划批复和项目核准工作,促进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青藏油气管道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建设南疆天然气马什支线。另外,《方案》对加强贫困地区电网和输电通道建设、光伏扶贫等内容做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