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9日, 宁波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发布《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9期)》。本次共抽检100批次食盐,检验结果均合格。
按照年度抽检计划,2019年6月,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流通环节销售的食盐进行专项监督抽检监测工作。本次专项抽检范围涉及鄞州区、江北区、慈溪市、北仑区、海曙区、奉化区、镇海区、余姚市、高新区等9个区县(市)及功能区,抽样场所主要在超市及部分批发企业。食盐产地包括浙江省、湖北省、江苏省、上海市、辽宁省、云南省、河北省、重庆市、湖南省、山东省、福建省、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陕西省等共计14个省市。对食盐的内在品质进行了检测,包括主要成分氯化钠,微量成分钡,选择成分碘,重金属铅、砷、汞、镉,食品添加剂亚铁氰化钾,其中低钠盐也检测了氯化钾。
附件:产品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