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8日,武汉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品生产环节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现将近期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布包括糕点(月饼)共1大类合计64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1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武汉皇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味苏式月饼,菌落总数检出值1.6×104,1.8×104,1.6×104,1.8×104,1.8×104(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M=105。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二)武汉市千素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麻苏式月饼,霉菌检出值2.9×102(CFU/g)。标准规定为≤150。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三)武汉市千素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式莲蓉月饼,菌落总数检出值2.0×104,8.6×103,9.2×103,1.9×104,2.3×104(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M=105。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市生产经营企业的,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各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食品抽检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