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起坍塌事故的通报
近期,我省相继发生4起坍塌事故,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高度关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3月23日21时20分,三亚市吉阳区海南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建筑施工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
3月26日17时左右,琼中县吊罗山乡新安养鹅示范基地至三角岭基地排洪沟工程施工中,海南琼西建工有限公司4名工人施工沟挖好后准备埋管,由于原接口有土,影响排水,其中1名工人在清理管道土方过程中,因坍塌被埋导致当场身亡。
4月17日18时,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粤海大道海口市菜篮子公益性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二期)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工地,海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名测量员被坍塌的土方掩埋,经抢救无效死亡。
5月5日10点05分,海南省保亭县响水镇金江居十三队,发生一起私人挖水井过程中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
4起坍塌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一些生产企业安全管理薄弱、违法违规操作问题严重、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缺失和私人施工作业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特别是保亭县“5.5”挖井坍塌较大事故引起了省领导的高度关注,省政府副省长范华平作出重要批示:此事故虽然不算安全生产事故,但仍要引起高度重视,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同时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态势,为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目前我省进入经济建设的快车道,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任务艰巨,各市县要清醒认识各类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到施工作业的高风险性,特别是工程复杂地质、不利环境等给安全生产带来的重大隐患。为此,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各类施工作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执法检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我省各类施工领域坍塌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监管重点,加强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各市县和有关部门要督促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细化和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抓住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精力进行整改,特别要对易发生坍塌部位实施有效监控和技术指导,确保施工安全。各乡镇、各居(村)委会要加大对所属区域内开挖工程的管理,对地基开挖、水井开挖、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开挖等各类施工作业实行告知制度,凡私人开挖工程要主动向乡镇和居(村)委会报告。居(村)委会要发挥安全监管第一线的作用,对各类开挖施工要主动提醒业主加强安全防范,特别是要落实防坍塌的有效措施,从源头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宣传培训
各市县要坚持把隐患当作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作大事故对待、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事故对待,举一反三,充分运用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剖析原因,深刻吸取教训,采用多种方式,深入乡镇、居(村)委会和企业开展警示教育,真正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作业人员逃生自救、科学施救能力,坚决杜绝盲目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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