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等11家食品检测机构,按照《食品生产环节抽检监测实施方案》,抽检了冷冻饮品、肉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速冻食品、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豆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罐头、粮食加工品、饮料、糖果制品、饼干、蛋制品、水产制品、食糖、食品添加剂25类40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 总体情况:
冷冻饮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4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蜂产品3批次;速冻食品5批次;糕点3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9批次;调味品59批次;豆制品1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蔬菜制品40批次;水果制品2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4批次、酒类5批次;罐头18批次;粮食加工品8批次;饮料49批次;糖果制品5批次;饼干11批次;蛋制品11批次;水产制品10批次;食糖17批次;食品添加剂3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天津市津西新奥特食品厂生产的“雪人雪糕”标签不合格(标签项目不符合GB7718-2011中3.1“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天津市东丽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核查处置部门督促企业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采取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市市场监管委报告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