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类粽子,发酵面制品,粮食加工品小麦粉,谷物粉类制成品,调味品食醋、酱油等8类食品,共抽样39批次,合格37批次,不合格2批次。
所有抽样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抽检粮食加工品,糕点类食品等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抽检米面及其制品(自制),酒类其他发酵酒两类食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湘潭市雨湖区乐尔乐综合超市销售的标识为湘潭市雨湖区钰龙食品厂生产的钰龙香油条,规格:188g/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规定。检验机构为湘潭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岳塘区天天购物超市销售的标识为湘潭市岳塘区龙凤甜酒厂生产的甜酒王,规格:散装称重,酒精度项目不符合规定。检验机构为湘潭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