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工商局对该市一些商场超市销售的空气净化器进行了质量抽检。主要对洁净空气量(CADR颗粒物)、净化能效(颗粒物)等指标进行了检验,抽检结果显示,共有2批次样品不合格。工商部门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首先,需要“标准净化”。仔细想来,很多空气净化器其实是在通过概念炒作来忽悠消费者。这就需要一场“标准净化”,要依据产品的特性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其次,需要“理性净化”。应该说,消费者的诉求是没有错的,可是在空气净化器本身都存在不少问题的时候,消费者也需要有理智的态度,不是所有的净化器都能净化空气,也不是产品广告说得越好就越是好产品。
再次,需要“生态净化”。不让消费者过度依赖空气净化器,最好的做法是加强环境的监管,减少空气的污染,把健康的、生态的、和谐的家园还给百姓。从空气净化器热销,到雾霾口罩火爆,监管部门要读懂消费者对环境的期盼。
“不合格的空气净化器”下架了,这是执法部门做的一件实事。不过,这种抽查也会有漏网之鱼,没有抽查到的那些净化器是不是还在销售?是不是很多已经进入了消费者的家庭之中,让消费者花了冤枉钱?除了需要严厉监管,督促商家下架之外,还应该启动召回程序,召回“不合格的空气净化器”。
“不合格的空气净化器”大行其道的背后有复杂的原因,唯有从多个方面发力,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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