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晋冉记者曹吉根)原想这是个发财的好机会,没想到开工3天就被市场监管部门查获。安徽凤阳人李某跑道浙江省长兴县违法开展废旧煤气瓶拆解,因涉案气瓶数量较大,目前已被浙江省长兴县市场监管局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接到村民反映后,长兴县泗安市场监管所立即联合公安、环保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前往泗安镇赵村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在赵村原敬老院附近有一个废旧煤气瓶加工点,一辆大货车装载着满满一车的煤气瓶正在卸货,几名工人一边卸货,一边对卸下来的煤气瓶进行加工处理。先用抽气机把残留的煤气抽出排掉,然后拆卸掉煤气瓶上面的铜制阀门,最后用压块机将煤气瓶压扁。
经现场工人介绍,抽出的残留煤气采用溶解到水里,然后让水自然渗透到泥土里的方法进行处理的。为将事情调查清楚,3部门联合进行了深入调查。经过调查,原来事情是这样的:今年48岁的安徽凤阳人李某看到别人收购废旧煤气瓶加工后进行售卖,比自己赚钱来得快,便动了心。但出于对前期机械设备、场地等投入的压力,李某又打电话给自己的侄子,说明了自己的想法。为了多赚点钱,叔侄俩一拍即合,由李某负责购买机械设备,他侄子负责联系场地租用等事宜。不久后,两人经过找场地、租场地、平整场地、安装设备,一切准备妥当后就迅速开工了,没想到开工第3天就遭到附近村民举报。
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38条,对报废气瓶进行破坏性处理是气瓶定期检验机构的主要职责,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收购、销售未经破坏性处理的报废气瓶。李某叔侄在露天场地擅自加工煤气瓶的行为已违反了相关规定,且未办理营业执照,该局依法暂扣了现场加工设备一套及废旧煤气瓶1000余只,共计13余吨。
同时,环保部门对现场水样进行了采样监测分析。根据环境保护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非法处理点排放残液的水坑内的水质石油类不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表1之Ⅲ类水标准限值。
根据上述情况,长兴县市场监管及环保部门已将此案移交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