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根据国家食药总局《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共抽检餐饮食品、方便食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及饮料等10大类食品,共150批次样品,全部合格。其中餐饮食品34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酒类15批次、粮食加工品7批次、肉制品7批次、乳制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3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6批次、水果制品6批次及饮料24批次。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食品抽检合格-20170515-餐饮食品.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70515-方便食品.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70515-酒类.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70515-粮食加工品.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70515-肉制品.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70515-乳制品.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70515-食用农产品.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70515-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70515-水果制品.xlsx
食品抽检合格-20170515-饮料.xls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05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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