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食品生产环节定期监督抽检,现将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抽检了20大类84批次生产环节的食品样品,共包括了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方便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覆盖了全市66家食品生产企业。其中合格样品有8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6.4%。样品信息详见附件1、2。
针对本次抽检工作反映出的问题,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处理,并确保后处理到位。
同时,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批次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1: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汇总表(2017年第2期)
2:生产环节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汇总表(2017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