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谷桔 通讯员 杨颖)为偿还高利贷,傅某谎称认识中央电视台《交换空间》栏目组工作人员,骗走房东1万多元。近日,傅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批捕。
2015年4月,袁女士因外出务工,需要将湘潭的房屋出租。在网上发布出租信息后不久,傅某与袁女士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见面几次后,袁女士对这位租客印象颇好,非常信任。
房子出租3个月后,傅某找到袁女士,表示他的朋友在央视《交换空间》栏目组工作,能拿到装修名额,仅6000元就能把一套房子装修一新,还可赠送家电。听说有这等好事,袁女士自然心动了。傅某许下承诺,以优惠价10500元帮袁女士装修两套房子。
对比市场价格后,袁女士在傅某要求下,将装修款打给“栏目负责人”张某。一段时间后,傅某再次以装修房屋时,物业要求缴纳装修保证金为由,要求袁女士再支付了两套共计6000元的费用。
在傅某承诺的装修日前夕,袁女士满心欢喜地回到湘潭。在与朋友交流此事后,她发觉自己可能被骗。与傅某几番交涉后,傅某竟不辞而别,袁女士立即报警。
经查,原来所谓中央电视台《交换空间》装修一事,全是傅某为骗取袁女士钱财所编造的谎言。袁女士两次汇款的账户,都属于傅某本人,骗来的钱均用于偿还高利贷。近日,岳塘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傅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表示,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为此检察官提醒市民,提高诈骗防范意识,莫贪小便宜,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发现被骗后应当理性分析,保留证据,及时报警,以法律途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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