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起火草垛
图为消防官兵扑灭起火草垛
4月16日16时41分,霍城县公安消防大队水定中队接到支队指挥中心转警称:霍城县清水河镇新华路南8—3巷22号一居民家大面积草垛起火,危及到旁边的民房,中队队接到火警后,迅速出动1辆消防车近7名官兵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17时11分到达现场,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经现场指挥员经火情侦查得知,有3500捆草垛起火,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且当时风力较大,周围仍有未被引燃的草垛及房屋,如果不及时扑救,
村民将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指挥员立刻下令,出一条干线一直水枪对大火展开阻击,防止火势蔓延发生危险,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利用先控制后消灭的方法,经过消防官兵3个小时的全力扑救,大火被成功扑灭。
为防止火灾发生复燃,指挥员下达命令对火场进行覆盖性扫射。经检查确认无复燃危险。
根据对围观群众及现场派出所的了解,火灾原因是小孩玩火所致。(李忠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