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都讯 日前,市市监局公布流通环节橄榄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结果。结果显示,在抽检的30批次橄榄油中,有3批次样品因“营养标签”、“净含量和规格”标注不规范等被判不合格。本次抽检范围为鹿城、瑞安、乐清、苍南的批发单位、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专营店等流通环节。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在浙南农贸市场、三角巷市场和禽蛋市场购买了4款不同品牌的橄榄油,并将其送到检验机构检测。检测结果发现,这四款橄榄油礼盒特性指标与橄榄油国家指标完全对不上号,真正的橄榄油含量更是寥寥:部分橄榄油的橄榄油含量不足5.5%,唱主角的实为大豆油或玉米油。
据执法人员介绍,此次抽检食品标签不合格主要表现在:“营养标签”不规范,未注意胆固醇和钠的修约间隔(均为“1”即均应标为整数),碳水化合物、胆固醇、能量的表达单位使用不规范,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4.1.5.1条款规定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而受检样品的标签未标注“净含量”字样。
据了解,市监部门目前已责令相关经销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消费者购买橄榄油时,请仔细阅读食品标签,注意调和橄榄油中橄榄油的含量(比例),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温都记者:何群芳
内容官:王锦灵
集成官:潘贤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