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辽宁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市场监管,促进妇女用品类商品等行业健康发展,2016年下半年,辽宁省工商局组织了对妇女用品类商品质量的抽查检验,辽宁省工商局依法对不合格商品的相关信息向社会通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相关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附件:
附件1:妇女用品类不合格商品及标称生产者名单(通报名单)点击此处下载
附件 2:消费提示
消费提示
注意查看吊牌,依照标识洗涤。产品是否具有完整的标识,包括产品使用说明、耐久性标签,是否明确地标注了制造者名称、地址、电话、产品名称、产品号型、规格、款号,服装的吊牌上标注服装的材料、规格、洗涤方法等信息,不要轻信服务人员的商品介绍,毛呢,真丝等特殊面料商品洗涤时要按照吊牌标识进行,切勿盲目水洗,避免因洗涤不当引起的消费纠纷。
特殊商品,特殊对待。消费者在购买内衣内裤等贴身衣物时要妥善选择好大小号,出于卫生安全方面考虑,商家对穿着后贴身衣物的退换货规定比较严格。
保留凭证,及时维权。服装鞋类商品三包期限一般为一到三个月。消费者购买商品后要保留购物小票、发票等购物凭证,若发现服装、鞋帽等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找商家解决,或拨打12315电话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避免个别经营者找借口推诿拖延,一旦超过产品三包期消费者维权会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