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罐头,速冻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6类食品8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饮料3批次,1批次不合格;粮食加工品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调味品2批次,肉制品3批次,乳制品4批次,罐头4批次,速冻食品6批次,酒类10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3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蜂产品1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定兴县一方泉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8CFU/250mL、10CFU/250mL、12CFU/250mL、6CFU/250mL、7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20170306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0306
3.食品抽检合格-20170306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20170306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6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本次检验项目-20170306.doc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0306.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70306.xls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2017030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