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产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自治区质监局已对全区陶瓷砖、烟花爆竹等2种产品质量开展了广西监督抽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陶瓷砖:共抽取全区28家企业生产的28批次产品。主要以《CCGF 410-2015 陶瓷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为检验依据,经检验,合格产品23批次,不合格产品5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17.9%。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
(二)烟花爆竹:共抽取全区38家企业生产的38批次产品。主要以《2016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为检验依据,经检验,合格产品16批次,不合格产品22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57.9%。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2。
二、处理意见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反映出的问题,各有关市局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的后处理工作。
附件:1. 2016年陶瓷砖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2.2016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3月1日
附件1:2016年陶瓷砖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2:2016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