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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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15时47分,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消防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位于兴和县城关镇和华苑小区内一建筑工地木材起火,情况十分紧急,中队立即出动1台水罐消防车、7名官兵前往处置。
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经过侦查发现着火物质为建筑木材,火势较大。基上是钢件建筑保护架和建筑木材结构,是极易燃烧的物质,如若不及时控制火势,极易引发更大程度的灾害,情况万分危急。了解到情况后,中队指挥员命令战斗小组出一支水枪堵截火势,防止蔓延;警戒组进行警戒,以免发生意外灾害。
21时00分,现场明火被基本扑灭。为防止复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中队官兵进入火场仔细进行排查并清理余火,21时40分,现场火势被全部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