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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总局通告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水产制品、肉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7类食品74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3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总体情况:水产制品7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9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14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146批次,饮料9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16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6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黑龙江、浙江等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江苏、浙江等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4月3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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