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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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15时28分,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接到派警称,位于集宁到察右中旗路上一辆大货车车头起火,情况十分紧急,接到报警后,特勤中队迅速出动1辆消防车7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
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立即对现场情况进行侦查,经侦查发现:大车车头内部正在燃烧,经过询问得知车主用水把被子打湿盖在车头内着火部位,车内无被困人员,现场情况十分危急。火势正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由于起火点是车头内部电线,如不及时扑救,火势一旦蔓延后果将不堪设想,了解现场情况后,指挥员立即下达命令:把参战官兵分成两组:第一小组为灭火组,出一支干线对车内着火位置进行打击;第二小组为警戒组,在事故现场的正反方向约100米处进行警戒。
经过全体官兵十余分钟的奋力扑救,车内火势被成功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