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食药监科宣〔2016〕274号)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为加强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规范黑龙江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依据《药品管理法》《广告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经国家总局和我局监测发现,2016年6月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布的违法广告(含外省企业产品在我省媒体发布者)90条次,其中涉及违法药品广告30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2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条次。我局已依法将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主要有:
一、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健脾壮腰药酒”,其功能主治为“补气养血,健脾补肾,通经活络。用于气血不足,纳食不佳,腰腿酸楚,神疲乏力,失眠健忘”。广告中则宣称“一酒治全身,喝出精气神”。该药品广告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的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山西圣彼德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的医疗器械“腰部解压器”,在广告中宣称“我不是医生,但是治腰椎病我十拿九稳”,该医疗器械广告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的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现将《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表(2016年第7期)》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对汇总表中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督检查。
《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汇总表》内容登陆省局网站查阅。
附件:2016年第7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表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23日
附件
2016年第7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