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小区院内堆放管道起火
图为官兵实施扑救
图为官兵实施扑救
5月2日13时33分,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消防中队接到“119”指挥中心调度命令,位于拜城县拜城镇红旗路老公安局院内发生火灾,命令我中队迅速前往火灾现场实施处置。接到报警后,拜城县消防中队迅速出动2车12人赶往火灾现场进行处置.
13时38分,消防官兵到达火灾现场,发现现场火势十分猛烈,大火造成浓重的黑烟,不断向四周散布,并伴随着刺鼻的气味。经指挥员询问现场知情人得知,着火物为邻近工地存放的管道,管道表层包裹着泡沫等易燃物品,燃烧后形成大量有毒气体,如不及时控制,极有可能威胁到周边居民的生命安全,造成更大的损失。
现场情况十分紧急,指挥员果断下达作战命令:命令战斗一组迅速铺设一条干线出1支水枪在火场南侧构建水枪阵地,正面打击火势;战斗二组出一支水枪在火场东侧构建水枪阵地,阻止火势向周边房屋蔓延;保障组成员做好现场灭火器械运送工作;警戒组成员及时联系到场民警疏散现场围观群众,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因现场混乱影响灭火战斗。
经过全体官兵近2小时激烈战斗,15时21分,消防官兵成功扑灭大火,为避免火灾复燃,指挥员再次对火场及火场周围进行检查,确认无复燃迹象后,15时25分,消防中队将火灾现场移交户主后撤离现场。
目前,具体经济损失情况和起火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韩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