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实施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即将迎来春节首场大考:“如果春节期间对烟花爆竹的燃放管控不住,《条例》就变成了一纸空文;如果春节管控住了,移风易俗的目标就有望顺利实现。”
今年是第一年全面实行(包含春节期间)外环线内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因此外环线以内区域将不再设烟花爆竹零售点,凡出售烟花爆竹均非法。昨天,市公安局召开春节安保工作新闻发布会透露,外环外的77个正规零售点在出售烟花爆竹时,需购买者出示本人身份证,实名登记“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以及购买的烟花爆竹的品种、数量等信息”。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当事人,除可能被罚款100元到500元外,公安机关还将依法主动在7个工作日内于上海市公安局网站上公开该处罚结果,并将按照法定程序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外环内将上门核购买信息
昨天,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重点保卫处处长谢佳透露,2016年上海市民购买烟花爆竹需要在销售点填写购买者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以及购买的烟花爆竹类型等信息,换言之,购买烟花爆竹也需“实名”。
《条例》规定,外环内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因此,外环线以内区域将不再设烟花爆竹零售点,凡是出售烟花爆竹都是非法的。
谢佳表示,今年以来,上海共发放了烟花爆竹的经营(零售)许可证77张,全部位于外环以外。该证注明销售点的经营许可范围和所销售的烟花类型的限制,有效期仅限春节期间。与往年不同的是,普通市民前往销售点购买时,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实名登记。在发放给销售人员的“烟花爆竹实名购买登记本”上,需要填写购买者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以及购买的烟花爆竹的品种(高升、小鞭、烟花)、数量等信息。
各销售点会将购买信息统一反馈给派出所,对于身份证户籍地显示为外环以内的购买者,将由购买人居住地派出所民警上门核实,及时告知不得在外环内燃放的相关规定。
违法燃放不止会被罚款
根据规定,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可能被罚款100元到500元。然而,过年放烟花爆竹是多年的习俗,一些市民是否会抱着“只是罚点钱”的心态,继续在春节期间燃放呢?
上海警方表示,尽管看似只是百元罚款,但其属性为行政处罚,将会在个人征信体系中留下记录,但此前有关违法燃放将影响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的说法并不完全准确。
市公安局法制办主任范宏飞解释:“根据市公安局的统一规定,本市公安机关在开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时,所指的违法犯罪记录包括:被处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违法记录,以及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犯罪记录。对于警告、罚款等轻微违法记录,依照规定目前尚不作为开具内容。”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违法燃放就只能罚款了事。
作为一般行政处罚流程,违法当事人需要前往派出所配合警方做笔录,一来一回可能需要数小时。更重要的是,根据市政府规章《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处以罚款后,将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于上海市公安局网站上公开该处罚结果,并将按照法定程序纳入个人征信系统:“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被行政处罚的负面评价将会对公民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重点走访往年集中燃放点
据市公安局指挥部指挥中心副主任张盛学介绍,今年春节将是上海升级版“禁放令”实施后的第一次“大考”。
2月6日(小年夜)至2月13日(初六),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启动社会面防控一级勤务等级,重点做好外环线内、外环线以外八类重点区域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警方还将会同30万平安志愿者、居委干部楼组长等群众力量,对社区内往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进行重点走访,提前设置警示标志,春节期间将在社区内开展巡查巡防和驻守劝阻工作,及时发现、阻止、查处非法燃放行为。
在轨道交通方面,轨交公安和消防部门还将对全市33座长途客运站的安检加强督促检查,严禁烟花爆竹通过长途车进入本市区域。各安检点也将全面提升安检力度,重点加大对烟花爆竹的识别查堵,组织安排武警增援人民广场站、徐家汇站、世纪大道站、上海火车站站、上海南站站五座重点换乘站,加强交警、特警、携犬民警的巡逻频次,最大限度提高见警率、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