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2015年四季度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曝光一批次不合格商品。
2015年第4季度,成都市工商局对成都市温江区、新都区、青白江区、崇州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郫县、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等区域内的加油站销售的汽油进行了质量抽检。本次抽检委托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检。主要对车用汽油的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甲醇含量、氧含量、甲缩醛、N-甲基苯胺、铁含量等指标进行了检验。
结果显示,本次抽检的汽油整体质量较好,个别车用汽油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研究法辛烷值和甲醇含量。
工商部门已依法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不合格汽油,对经销不合格汽油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4季度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查验检不合格商品及被抽查检验经营者、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
样品 名称 |
被抽查检验经营者 |
标称生产企业 |
标称 商标 |
规格 |
主要不合格项目或主要问题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1 |
车用汽油 |
成都金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金江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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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号 |
研究法辛烷值(RON):96.6(标准值≥97.0)/甲醇含量:0.54%(m/m)(标准值≤0.3%(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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