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通知,公布全国100家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要求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委会进行督促整改。
为贯彻落实近期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公安部组织各地区判定了100家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主要集中在城镇商(市)场、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涉及全国除西藏外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河南11家、江苏6家、浙江5家、陕西5家。
通知要求,各有关地区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隐患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整改完成情况将纳入属地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年度消防考核。
国务院安委会将在年底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